汉魏是中国诗转变的一个大关键它是由以义就音到重义轻音的过渡时
汉魏是中国诗转变的一个大关键,它是由以义就音到重义轻音的过渡时期。汉魏以前诗的作者是民众,所以不著作者姓名;汉魏以后诗的作者大半是文人,作者姓名大半可考。汉魏以前诗大半是情感的自然流露,浑厚天成;汉魏以后诗大半是文人仿拟古诗和民歌而做的,是有意于艺术的锤炼的,所以渐见工巧。严沧浪说魏晋以前诗无名句可指,魏晋以后诗才有名句可指,其原因即在于此。汉魏以前诗大半可歌,大半各有乐曲;汉魏以后诗,逐渐脱离乐曲独立,不可歌唱。这最后一个分别尤其重要,它就是音律的起源,唐元稹在《乐府古题序》里面说:
《诗》讫于周,《离骚》讫于楚。是后,诗之流为二十四名:赋,颂,铭,赞,文,诔,箴,诗,行,咏,吟,题,怨,叹,章,篇,操,引,谣,讴,歌,曲,词,调;皆诗人六义之馀,而作者之旨。由操而下八名,皆起于郊祭、军宾、吉凶、苦乐之际。在音声者,因声以度词,审调以节唱。句度短长之数,声韵平上之差,莫不由之准度。而又别其在琴瑟者为“操”、“引”,采民甿者为“讴”、“谣”,备曲度者,总得谓之“歌”、“曲”、“词”、“调”,斯皆由乐以定词,非选词以配乐也。由诗而下九名,皆属事而作,虽题号不同,而悉谓之为诗,可也。后之审乐者,往往采取其词,度为歌曲,盖选词以配乐,非由乐以定词也。而纂撰者,由诗而下十七名,尽编为“乐录”。“乐府”等题,除《铙吹》、《横吹》、《郊祀》、《清商》等词在“乐志”者,其馀《木兰》、《仲卿》、《四愁》、《七哀》之辈,亦不必尽播于管弦,明矣。后之文人,达乐者少,不复如此配别,但遇兴纪题,往往兼以句读短长,为歌诗之异。
唐朝人做诗还有沿用古乐府旧题目的,元稹似乎反对这种办法,所以有这一段文章,说明“歌”和“诗”的分别。他以为后世文人既不懂得古乐府的乐曲,就不应该拿那些乐曲的题目来做诗的题目,以至“虽用古题,全无古义”,“如《出门行》不言离别,《将进酒》特书列女”之类。元稹所说的“诗之流为二十四名”,是汉魏时期的事,他所说的“由操而下八名”可统称为“歌”,是真正的乐府,是都有乐曲的;他所说的“由诗而下九名”可统称为“诗”,是今诗的起源,是本来没有乐曲而后人加上乐曲的。汉魏在诗方面是承先启后的,一方面保存古诗谐乐的遗风,元稹所说的“由操而下八名”属于此类,一方面却特辟蹊径,只在“属事而做”,不必“由乐定词”。在汉魏时这种新运动还没有完全成功,一般人还以为诗必有乐曲,所以往往替本来无乐曲的诗制一个乐曲。但是汉魏以后,新运动遂完全成功,诗遂完全脱离乐曲而独立,连“选词以配乐”都少有人顾到了。有些诗人仍然用古乐府的题目来做题目。这好比接盘商人打老招牌开新店,新店的货物和旧店的货物全是两件事。
诗既然离开乐曲,既然不可歌,如果没有新方法来使诗的文字本身上见出若干音乐,那就不免失其为诗,而做诗就不免变成说话了。音乐是诗的生命,从前乐曲的音乐既然丢去,诗人于是不得不在诗的本身上求音乐,这是声律发生的原因。齐梁恰当乐府和今诗代替的时期,所以声律的运动,特盛于齐梁。齐梁是上文所说的诗音义离合史上的第四时期,就是诗重文字本身音乐的时期。
西方诗的发展史,也很可以和中文诗参照互证。在中世纪时诗人大半是“歌者”,例如法国的《罗兰歌》和其他史诗都是这般“歌者”根据夏尔曼大帝的功业的传说而做成的。他们游行无定,到一处即敲封建地主的门,登堂唱一段诗歌,以赚些许酒肉。较阔气的王侯身边还有这种歌者随从以供行酒炙肉时的娱乐。他们大概很像中国说书家(我在儿时还尝听到这般民众艺术家在街头或是到屋里来献技,可惜他们也随我所留恋的旧时代过去了)!在歌诗或说故事时,都依附一种很简朴的乐调的。近代北欧和苏格兰民间也还有很流行的Ballad;这种“民歌”故事都极简单,语言都极朴实,大半附有乐调,有时还附有一种跳舞。但是就大体说,欧洲诗从十六世纪以后就已到了上文所说的第四时期,诗人大半有意为诗,诗词本身以外无乐调,而专在本身现出音乐了。法国嚣俄(雨果)、英国丹尼生都是在音律方面擅长的。
西方诗和中国诗都已到了在文字本身求音乐的时期,但是有一大异点,是值得我们特别唤起注意的,这就是诵诗的艺术。诗从不可歌之后,西方有诵诗的艺术的起来,而中国则对此太缺乏研究,没有诵诗的艺术,诗只是哑文字;有诵诗的艺术,诗才是活语言。
做诗不如说话,诵诗更不如说话。诗是语言和音乐合成的。语言有语言的节奏,音乐有音乐的节奏。语言的节奏贵直率流畅,诗的节奏贵低徊缠绵,这两种节奏是互相冲突的。诗究竟应该用哪一种节奏去诵呢?法国诵诗法向来以国家戏院的演诵法为准。英国戏院通常不诵诗,“老维克”(Old Vic)戏院演诵诗剧的方法是比较可靠的。现代英国诗人蒙罗(H.Monro)组织一诵诗团体于伦敦,每礼拜四晚专请现代英国诗人诵他们自己的作品或是从前诗人的作品。就我在这些地方听诵诗所得的印象说,戏院大半偏重音乐的节奏,诗人自己有偏重音乐的节奏者,有设法调和音乐的节奏和语言的节奏者;从来没有听过纯用语言的节奏者,连下等戏院的丑角念谐诗(类似打油诗)时也不纯用语言的节奏。这个道理最好用一个短例来说明。比如英文《醉汉骑马歌》中:
一句诗在流行语言中只有两个较重的音,如(1)式长短标所指示的。如果完全用语言的节奏诵这句诗,则完全失去诗的有规律的节奏。这篇诗是用“轻重格”(iambic)写的,论音律应该有四个轻重相间的音节,如(2)式:
如果依此式诵读,则本来无须着重的音(如is)须着重,就不免把语言的活跃的神情嵌在呆板的圈套里了。我们如何调剂这两种节奏的冲突呢?一般善诵诗的人大半把它读如(3)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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